2025年,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工作亮点和成绩
(一)锚定“三年初见成效”目标,以“百千万工程”为牵引提速城镇建设。一是我区三镇成功被评定为典型镇。根据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关于印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二批典型镇名单》的通知,我区石角镇、龙塘镇、飞来峡镇成功评定为典型镇。二是聚力攻坚源潭镇典型镇培育工作,激活镇域发展“新动能”。科学规划引领典型镇培育,指导源潭镇以“绿色陶都,空港新城”为发展定位完成乡镇建设规划编制,目前源潭镇已优化完善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并逐级报市、省审核;以项目建设带动源潭圩镇风貌提升,源潭镇计划实施32个项目,总投资约12009万元,其中16个项目已完工,6个项目正在施工,10个项目未开工;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优势,全面支持源潭镇美丽圩镇提升项目建设。其中源潭镇美丽圩镇高桥片区项目总投资约9360万元,青龙、三坑、新村片区项目总投资约 8800万元,源潭圩片区项目总投资约18000万元。三是优化提升城乡风貌,打造宜居圩镇环境。持续开展圩镇“六乱”整治行动,抓好典型镇环境秩序整治。2025年以来共整乱拉挂128处、乱搭建185处、乱堆放247处、乱摆卖7820宗、乱停放3332宗、乱贴画2382宗,有效提升了各圩镇的整体环境秩序。科学合理分配典型镇培育资金,助力各镇建设美丽圩镇,省财政厅下达两批典型镇培育资共计42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底累计支出2898.03 万元,总体支出进度69%,为圩镇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为推动典型镇培育再上新台阶,我局连续两年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共计2.93亿元,截至目前累计支出2.56亿元。四是聚焦口袋公园建设,提升镇村绿化美化品质。为实现“300米见绿地、500米见公园”目标,2025年计划新建口袋公园3个,目前已建成拉尾岗小公园和笔架河畔公园。持续推动城镇绿化美化,制定《清城区城市树木迁移统筹利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主动对接各镇街绿化需求,将迁移的树木精准调配至乡村绿化项目,实现城市树木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2025年以来,完成洲心下南村洪涝治理、华侨中学扩建、高铁站前广场等8宗树木迁移事项,共计实施284棵绿化树木移植至源潭、石角、龙塘等。
(二)全力攻坚,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针对违建“存量难消化、增量易反弹”问题,创新“管住增量、优化存量”双轨治理模式。一是控新增,消存量。印发《清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巡查实施方案》,建立“镇街驻村班子+驻村工作组+村社书记”三级责任体系,配套“通报、约谈、问责”机制,“人防+技防”巡查全覆盖,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截至6月底,累计收到各街镇上报新增违法建设共65宗,涉及建筑面积约22344平方米。其次,按照“分类处置、逐步化解”原则,2025年对存量违建全面建档立卡,实行“安全隐患优先拆、影响风貌重点拆、历史问题逐步拆”。二是聚焦交通主干道风貌整治。紧紧围绕全域“干净、整洁、有序、绿美”的目标,全面实施城乡环境整治提质呈效行动,实行“逐路段销号、逐公里提升”。建立“督查—整改—闭环”机制,对17条主干道、12个重要路段、6个关键节点开展专项督查,要求镇街建立乱搭乱建底数清单,分批分类推进整治,对违法建筑问题分类制定“立即拆除、提升改造、暂缓处理”处置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三是开展“统一集中拆除”专项行动。联合8个镇街,于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5轮违法建设治理“统一集中拆除”专项行动,通过多部门联动、全域覆盖的集中整治,形成“区级统筹抓总、部门联动攻坚、镇街落地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对违法建设分类制定“立即拆除、提升改造、暂缓处理”处置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拆除违法建设441宗,治理面积达26.19万平方米,治理面积同比增长29.20%。其中,消除存量违法建设54宗、消除存量面积14.8万平方米。
(三)做好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园林绿化提质增效。优化城市绿地项目前期规划,主动提前介入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绿化规划设计,通过道路绿化景观展示城市形象,切实提升主次干道绿化品质。紧抓春季植树“黄金期”,全力推动适时、适地、适树种植,打造沿江带状公园樱花、东城大道的黄花风铃木、北江东路及富强路的宫粉紫荆等赏花点位。加强树木修剪监管,印发《清城区关于加强城市绿化树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确保修剪工作科学、规范,截至2025年6月,完成41宗清城区商住小区(单位)附属绿化、公共绿地树木回缩修剪报备全过程核验工作。推进园林专家库组建工作,拟定专家入选,强化园林人才支撑。二是市政设施精细管养。有序推进路灯能源托管项目,目前已签订合同,并于2025年8月1日正式进入路灯能源托管;修订完善四项制度,构建“网格巡查-智能派单-限时处置-月度考核”全流程管理机制;推进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开展智慧照明改造工作,完成锦绣西路等照明暗区治理,采用速干水泥、“水补王”新型材料,对雨污井座下沉、路面坑洞进行修复,提升通行安全保障,实现“小范围修补无需过夜、大面积翻新无需封闭道路”。2025年以来,修复路面5117.62平方米、更换护栏2214.43米、更换标识牌606套、翻新道路标线12985.99平方米。三是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组建环卫重点工作小组,推动省职教基地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保障环卫提质升级资金来源,积极推动清远市清城区新型韧性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和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纳入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基础台账,大力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2025年1-6月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约2703万元,同比增长119万元;计划启动厨余垃圾纳入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保障我区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四)多措并举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织密燃气监管和广告管理防护网。一是狠抓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聚焦餐饮用户、居民用户等重点对象,紧盯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2025年1月至6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近736人次,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合计131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34处,落实问题隐患整改134处;开展餐饮行业用气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共排查涉气餐饮场所3868家次,发现安全隐患3659项,完成隐患整改3202处,基本实现隐患整改动态清零。二是狠抓入户安检工作。建立健全入户安检档案,加码督促燃气企业扎实开展入户安检工作。充分利用送气工的特殊角色,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送气工培训和选聘,提升送气工的服务意识和能力,确保居民和燃气餐饮企业安全用气意识显著提升,确保入户安检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截至目前,天然气用户数315926户,2024年5月至2025年6月循环安检率为 81.9%;瓶装气用户数61700户、已安检户数53954户、安检率达87.4%,入户安检工作推进顺利。三是狠抓户外广告规范管理成效显著。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模式,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2025年以来累计办理户外广告许可96件、备案1574个;筑牢安全防线,以大型户外广告为重点建立安全检测机制,443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检测合格率达100%;深化动态监管,实施拉网式排查整治,目前共排查安全隐患户外广告设施407个(其中楼顶广告282个、其它广告125个),面积2.0074万平方米;门店招牌存在安全隐患92个,面积约863平方米。现已整改安全隐患户外广告设施301处(其中楼顶广告176个、其它广告125个),面积1.1273万平方米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店招牌92个、面积约863平方米已全部完成整改;拆除楼顶广告的总体进度是62.19%。
(五)聚焦行业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一是持续提升源头管控力度,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规范管理。联合发改、工信、住建等8个部门印发《清城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规范我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2025年至今共完成45个施工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作出建筑垃圾排放许可47宗,建筑垃圾(渣土)产生数量104.59万立方米。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备案制度,全区25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合计334辆车辆全部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对辖区建筑垃圾排放源头信息。二是积极联合镇街执法力量,强化建筑垃圾巡查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问题一案三查机制,对建筑垃圾的排放源头、运输行为、受纳场所等进行核查。严管固废清运车辆,将白天执勤与夜间巡查相结合,采取错时执法、延时执法、不定期突击执法等方式,强化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2025年以来,城管部门累计共出动4598次,1355车次,有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车辆洒漏处罚案件75宗,共处罚64.107万元。三是加强建筑垃圾跨区域运输监管。打击车辆非法外运、偷排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于2025年2月联合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广州市花都区清远市清城区打击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两区打击建筑垃圾违法处置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两地城管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齐抓共管、同心发力、违法必究的有力局面。3月11日,两区开展了2025年首轮打击跨区域非法处置建筑废弃物联合执法行动,区级各部门共出动5台车、16人,检查车辆1辆,暂未发现违规现象。6月12日,两区开展2025年第二季度第1次广清建筑废弃物专项执法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过往车辆24辆。
(六)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持续提升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质量。一是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占道经营行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群众刚性需求,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在适当路段,利用空闲场地合理规划专门的临时经营区域或疏导点,统一划定摊位、控制摊位数量、设置经营时间,为摊贩提供合法经营场所,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地点经营。截至目前,我区累计设立的临时经营区域及疏导点有21处点位、约1565档摊位。二是多部门联动执法。多次联合凤城街道、横荷街道、飞来峡镇、龙塘镇等镇街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碎石场非法收纳建筑固废及偷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查处6处违法点位、查扣铲车1辆及立案调查6起案件;对违建面积超过500方、利害关系人复杂等案件,联合开展一线现场执法,今年以来联合镇街拆违9次。三是发挥城管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开展2025年清城区城管领域执法培训,同时,加强镇街现场执法指导工作,特别针对各镇街在燃气执法的薄弱环节,采取现场帮教形式,从现场控制、证据获取、询问等环节手把手教学,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2025年上半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存在圩镇建设标准不够高、城乡风貌提升不明显、违建历史存量多、建筑垃圾乱倾倒点多面广、隐蔽性强等问题。
二、202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一是持续深化典型镇培育,巩固完善龙塘镇、石角镇和飞来峡镇典型镇培育成果,全力推进源潭镇2025年度省级典型镇培育工作,加快推进源潭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加强对各镇的实地检查、指导,确保各圩镇建设达到省级典型镇培育标准。二是加强圩镇人居环境治理,提升圩镇环境秩序,加大力度督促各镇持续开展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对圩镇中心区域的“三线”治理、“六乱”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
(二)消除存量违建,遏制新增违建。一是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清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巡查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相关单位巡查发现的责任。镇街驻村班子、驻村工作组和村(社区)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建立“通报、约谈、问责”的监督问责机制。同时,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拆除工作指引》,为快速拆除违法建设提供执法指引。二是加快治理存量违建。按照“分类处置、逐步化解”的原则,拟形成2025年清城区存量拆除目标12万平方米。推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合力。
(三)加大打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巡查督查力度。压实镇街、村居社监管责任,把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监管职责加入到镇村“两违”巡查队中去,形成联动机制,加强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多发点的巡查,对闲置地块和山塘水库河湖等车辆容易到达的偏僻区域加强管理,全力防范随意非法倾倒行为发生,及时发现偏僻区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苗头,打早打小,严防形成大规模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受纳场。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28日